我县迅速查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全力抓好整改
我县迅速查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全力抓好整改

9月12日,我县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原电池电流方向)交办案件,主要反映“郁南县都城镇陵园路12号明辉厂,不顾邻居睡眠健康,日夜机器轰隆声扰民”问题。收到该交办案件后,我县高度重,迅速行动,县委书记梁子财任该案件牵头领导,县委常委潘庆林任包案领导,并到现场督办、调处。9月15日,市政协副伍永胜也到实地督导整改工作。至9月17日,该案件全部办结。
在9月12日收到交办案件后,县委书记梁子财立即带领县领导潘庆林、罗荣灿和工作组,赶到明辉电池材料厂、郁南县先达电池商标纸加工坊和郁南县永明电池配件厂开展核查调处工作。
经核,该案件反映明辉厂实为郁南县明辉电池配件厂,位于都城镇陵园路16号。都城镇陵园路12号实为郁南县先达电池商标纸加工坊和郁南县永明电池配件厂,而这三间厂所在位置相近,均为不同的独立法人,各项手续齐全,均配套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但对噪声的管理不到位,生产时间安排不合理,与交办案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9月12日下午三点四十分,我县组织环境监测工作人员在厂界外和居民楼顶天台(电池用)进行监测,明辉电池配件厂、永明电池配件厂、先达电池商标厂的监测结郁南电池厂厂界噪声(电池的阻抗)标准。先达、明辉厂一般白天生产,只有永明电池配件厂开夜班,我县环境监测工作人员于9月13日晚上十点四十五分,再次对正在生产中的永明电池配件厂进行监测,监测情郁南电池厂厂界噪声(笔记本电池保养模式)标准。
工郁南电池厂落实整改,一要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错开居民休息时间段,确保不响周边居民休息;二要进一步强化配套噪音污染防治设施,封闭主要噪音污染源传播途径,阻隔噪音外传。
郁南电池厂当日即对生产时间进行了调整,错开居民休息时间段,同时进一步强化配套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确保不响周边居民休息。针对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近日,都城镇组织工作人员对陵园路12号附近的居民进行问询访谈,普遍认为响不大。
原来未整改时工厂的噪音比较大,现在整改好噪音没有那么大了,晚上睡觉比较舒适。
下阶郁南电池厂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收集群众对噪声整改工作的反馈意郁南电池厂的日常巡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